福州提高自閉癥兒童康復服務補助標準 每年最高可達2.8萬元
新華社福州8月12日電(記者吳劍鋒)記者從福建省福州市民政局獲悉,該局近日出臺政策,將自閉癥兒童康復服務補助標準從每年不超過2萬元提高到2.5萬元,每月不超過2500元。對于貧困自閉癥兒童,其康復服務補助標準將從每年不超過2.3萬元提高到2.8萬元,每月不超過2800元。
自閉癥也稱孤獨癥,是一種神經發育障礙。我國自閉癥兒童大多依靠自閉癥康復機構進行輔助治療,目前許多機構面臨較大生存壓力。
對此,福州市提出,對定點民辦自閉癥康復機構以服務兒童數量為基數進行資金補助,每服務1名自閉癥兒童滿1個月給予300元補助。同時,實行水電和租金優惠政策,對定點民辦非營利性自閉癥康復機構,場地租金以實際支出為基數按30%給予補貼,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,其水電費參照兒童福利機構水電費標準執行。對其余定點民辦自閉癥康復機構,其場地租金以實際支出為基數按15%給予補貼,每年最高不超過10萬元。
據了解,下一步,福州市還將新建一所公辦新型特殊教育學校,涵蓋學前融合教育、義務教育、職業教育,進一步增加公辦自閉癥兒童教學康復水平,并鼓勵更多社會力量參與自閉癥兒童康復救助服務。
來源:中國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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